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的通知》(中水企﹝201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升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河海大学计划开展2025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水利水电施工管理通用知识和各岗位专业知识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
1.工程类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水利水电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
2.工程类及相关专业中专、中职学历,在岗从事相关水利水电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事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年龄在30岁以上。
四、报名与学习时间
1.报名时间:每月1日至31日。
2.学习时间:从报名成功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五、报名与学习方式
1.报名方式
(1)电脑端:通过“全国水利安全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简称:平台)或通过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网站登陆,进行报名学习。报名网址:https://hhupx.webtrn.cn/cms/。
(2)移动端:关注“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公众微信号,打开培训业务板块,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学习方式
(1)电脑端:学员成功注册与报名后,登录平台进入我的班级进行课程学习。
学习网址:https://hhupx.webtrn.cn/cms/。
(2)移动端:关注“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公众微信号,打开培训业务板块,点击培训平台,从学生端口登录后进行学习。
六、缴费标准和方式
1.缴费标准:300元/人。
2.缴费方式:个人在线缴费
(1)在线报名完成后,学员可根据操作提示,选择缴费,缴费完成后,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并在“订单列表”里查阅或下载电子发票。
(2)如学员报名后退出系统,可重新登录河海大学非学历教育平台“河海培训报名”板块,点击“订单列表”,选择“未缴费”的订单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并在“订单列表”里查阅或下载电子发票。
公对公缴费
(1)完成在线报名后,请将培训费汇至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银行账号:3324560218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2)完成汇款缴费后将报名表发送至收款单位邮箱(361317047@qq.com),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及邮箱,收款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将开具的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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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培训学时、考核与证书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为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和安全员,共五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学习课程和学时详见附件。
2.各岗位完成规定的综合12学时后,可参加在线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得分60分及以上者成绩合格。
3.完成相应的学时且成绩合格者,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内,每位学员最多可取2本有效证书。
4.证书查询
学员可在河海培训平台上进行电子证书的查询,查询网址:https://hhu.webtrn.cn/cms/。
八、其它
1.各单位结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和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申请组织线下培训。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008
电子信箱:pxb@hhu.edu.cn
河海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5年1月7日
附件 课程名称及学时表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资料员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1 |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料员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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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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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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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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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施工员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1 |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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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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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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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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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材料员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1 |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材料员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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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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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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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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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质量员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1 |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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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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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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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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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远程教育培训安全员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备注 |
1 | 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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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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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责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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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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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习课程内容以实际课程科目设置为准。